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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22年度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
冀科平函〔2022〕12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申報2022年度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管委會改革發展局:
為做好2022年度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工作,按照《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工作指引》(冀科平函〔2019〕49號)、《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冀科平規〔2021〕1號)有關規定,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聚焦我省12個主導產業和107個縣域特色產業集群發展需求,在河北省內注冊并運營3年以上,主要從事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投入主體多元化、管理制度現代化、運行機制市場化、用人機制靈活的企業、事業單位和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等獨立法人機構。
二、申報條件
省新型研發機構分為初創型和成長型兩個檔次,同一機構只能選擇其一申報。已被確定為初創型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可以申報成長型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必須滿足的基本條件和績效目標詳見附件1。
省新型研發機構不包括主要從事生產制造、教學培訓、園區管理、單純檢驗檢測等活動的機構或單位。
三、申報程序
按照屬地化管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管理部門和雄安新區管委會改革發展局歸口組織申報和推薦。
(一)機構申報。申報機構登錄“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管理系統”(網址:https://xxyf.hebkjt.cn:4430)先注冊、登錄系統后完善信息,在線填報《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成長型)申報書》,按附件目錄順序上傳佐證材料,并向歸口管理部門提交蓋章后的紙質申報材料(具體要求見附件1)。
(二)歸口審評。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專家按照《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成長型)基本條件審查表》進行基本條件審查;對通過基本條件審查的,按照《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成長型)績效指標》進行審評打分,必要時進行現場考察;對審評結果通過的予以推薦,并將紙質申報材料加蓋公章后與專家審評意見一并報送省科技廳。
(三)綜合評價。省科技廳按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誠信核查、綜合評估,擇優確定省新型研發機構(初創型、成長型)名單。
四、有關要求
(一)申報機構應根據初創型和成長型省新型研發機構的基本條件和績效目標(附件1),自我評估后,選擇其中符合條件的檔次進行申報。
(二)填報申報材料“近三年”指2019-2021年,“上年度”指2021年。不得上傳涉密(包括商業秘密)文件及資料。
(三)申報機構應本著誠信原則,對填報的數據和上傳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經發現有夸大不實、弄虛作假等行為,對其失信行為進行記錄并取消其申報資格。
(四)歸口管理部門要抓緊組織申報,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查把關,認真組織專家進行審評,按時做好申報推薦工作。
五、申報時間和紙質材料報送
(一)申報時間
申報機構網上申報截止時間:2022年6月30日24:00
歸口管理部門推薦截止時間:2022年7月11日24:00。
紙質申報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2年7月20日(收件時間)。
(二)材料報送
紙質申報材料應按照申報書、附件(佐證材料,詳見《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管理辦法》第八條)的順序,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一式一份,統一由歸口管理部門加蓋公章,連同《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申報推薦匯總表》(附件2)寄送至:
石家莊市裕華區青園街233號 省科技情報研究院
收件人:趙男 電話:(0311)85822511,15231180627。
六、咨詢電話
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管委會改發局咨詢電話:請登錄河北省新型研發機構管理系統查詢。
2.省科技廳科技平臺與基礎研究處 (0311)85885556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