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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申報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計劃自籌經費項目的通知
冀科資函〔2018〕135號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關于申報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計劃
自籌經費項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雄安新區(qū)管委會改革發(fā)展局,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省直有關部門:
為調動科研人員積極性,激發(fā)我省科技創(chuàng)新活力,結合全省科技、經濟與社會發(fā)展需求,現(xiàn)組織2018年度河北省科技計劃自籌經費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組織申報工作流程
自籌項目是指,由項目承擔單位自行籌措全部科研經費,在省科技廳指導下實施的省級科技計劃項目。項目申報采取網上申報與書面申報并行的方式,實行歸口管理、逐級申報。用戶注冊、項目申請書填報、單位審核、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等過程具體詳見“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過程說明”(省科技廳網站http://kjt.hebei.gov.cn/-科技計劃-河北省科技計劃項目管理-在線辦理-項目申報過程說明)。
二、申報資格要求
(一)基本要求
項目申報單位、合作單位、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應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應為在河北省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的或者河北省所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yè)單位等。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企業(yè)等可作為合作單位參與申報項目。
2.項目申報單位具有與項目實施相匹配的基礎條件,有研發(fā)經費投入,具有完成項目所必備的人才條件和技術裝備,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
3.項目負責人為申報單位在職人員,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相關技術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熟悉本領域國內外技術和市場動態(tài)及發(fā)展趨勢,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xié)調能力。
4.項目組成員、承擔單位和合作單位具有良好的信譽。
(二)相關事項
1.同一申請人最多申報1項。
2.不良信用記錄名單中人員,不具備本次項目申報資格。
3.同一單位研究內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復、多頭申報。
4.申報單位須對項目申請書中各項內容的真實性進行審核把關。
5.歸口管理部門要依據(jù)支持領域和申報條件等要求,擇優(yōu)推薦至省科技廳。
6.自籌經費項目嚴格按《河北省省級科技計劃項目管理辦法》管理。
7.除各專項申報指南另有要求的,項目的執(zhí)行期不得超過2021年12月。項目的具體申報要求,詳見各專項申報指南。
8.獲得此次立項的項目負責人及參與人,在今后申報計劃財政資助項目時,適用相關限項要求,即在研項目負責人(第一名)不能作為負責人或參與人申報2019年度科技計劃項目;在研項目參與人(非第一名)在無其它在研項目情況下,僅可再申報2019年度不同計劃類別項目1項。
9.在2019年度財政資助科技計劃項目申報前,不受理項目變更、撤銷或終止的申請。
三、受理時間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2018年11月19日至12月6日。
歸口審核推薦時間:截至2018年12月8日。
紙質材料受理時間:截至2018年12月10日17:00。
紙質材料受理地點:石家莊市裕華東路105號科技大廈一樓行政服務中心
四、咨詢電話
項目申報政策咨詢電話詳見附件相關專項項目申報指南。
項目管理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311-85866036 85866037
受理地點(行政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311-85806198
附件:1.2018年度河北省創(chuàng)新能力提升計劃軟科學研究自籌經費項目申報指南.doc
2.2018年度河北省重點研發(fā)計劃高新技術產業(yè)技術開發(fā)專項自籌經費項目申報指南.doc
3.2018年度河北省重點研發(fā)計劃農業(yè)關鍵共性技術攻關專項自籌經費項目申報指南.doc
4.2018年度河北省重點研發(fā)計劃健康醫(yī)療與生物醫(yī)藥專項自籌經費項目申報指南.doc
5.2018年度河北省重點研發(fā)計劃節(jié)能環(huán)保與科技治霾專項自籌經費項目申報指南.doc
河北省科學技術廳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