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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辦公廳 中宣部文改辦關于加強現有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規范優化工作的通知
國科辦高〔2018〕34號
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黨委宣傳部:
根據《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國科發高〔2018〕72號,簡稱《管理辦法》)規定,現有34家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附件1)要按照《管理辦法》提出的相關要求加以規范及優化提升,并接受考核和動態管理。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地所在地政府應成立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科技、宣傳、網信、文旅、廣新等相關部門參加,加強對基地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推進。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置專人具體負責本地區基地管理工作。
二、基地應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目標和規劃,并在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的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內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基地應有明確的四至范圍,原則上應位于某一個或幾個園區之內(不得以城市行政區域作為基地范圍),有專業化管理及運營機構,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四、基地應搭建完善的專業公共服務平臺,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產業基金,能為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各類機構提供創業孵化、融資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養、市場推廣、管理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多方面的服務。
五、基地應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相關規范及優化提升工作,并按照下述要求報送考核材料。
1. 報送材料:一是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發展情況評估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2);二是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信息統計表(附件3)。上述材料必須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內容充實、完整。材料須報送紙質版和電子版;紙質版須一式兩份,加蓋基地主管行政部門公章。
2. 報送流程及時間:由各基地運營機構編制考核材料,編制完成后報送至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黨委宣傳部門對考核材料進行審定,確保內容真實,簽署審核意見后,于今年9月20日前將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報送至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科技部高新司),并將電子版發送到指定郵箱(gxs_fwyc@most.cn)。
六、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將根據收到的考核材料,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專家對現有基地開展考核評價,于今年10月底前反饋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逾期不報送考核材料的基地,視為自動放棄基地稱號。
聯系方式:
1. 科技部高新司
聯 系 人:劉欣
聯系電話:010-58881587、010-58881565。
地 址:北京市復興路乙15號。
2. 中宣部文改辦
聯 系 人:蘭君
聯系電話:010-83083134。
特此通知。
附件:1. 現有34家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單
2.《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發展情況評估報告》編寫提綱
科技部辦公廳 中宣部文改辦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1
現有34家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單
序號 | 名 稱 |
1 | 北京中關村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 | 天津濱海新區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 | 承德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4 | 太原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5 | 鄂爾多斯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6 | 沈陽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7 | 長春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8 | 哈爾濱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9 | 上海張江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0 | 南京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1 | 無錫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2 | 常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3 | 杭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4 | 橫店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5 | 合肥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6 | 福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7 | 南昌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8 | 洛陽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9 | 武漢東湖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0 | 長沙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1 | 廣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2 | 桂林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3 | 重慶北部新區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4 | 成都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5 | 綿陽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6 | 貴陽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7 | 昆明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8 | 西安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9 | 蘭州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0 | 大連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1 | 寧波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2 | 廈門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3 | 青島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4 | 深圳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附件2
《國家級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發展情況評估報告》編寫提綱
一、基地基本情況。包括基地運營機構名稱及概況、所在地政府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及辦公室組建情況、基地面積、四至范圍、空間和功能布局、發展沿革和現狀、管理制度等。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亮點、發展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研發集成應用、科技助力傳統文化轉型升級、新興文化產業業態的培育與創新、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以及基地對當地文化科技融合發展產生的推動作用等。
三、推進基地建設的各項政策和舉措。包括基地所獲得政府專項資金支持情況,基地所在省級政府、所在城市及基地2016年以來出臺各類扶持文化科技創新創業政策及其落實情況、專業化的文化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情況、針對基地管理的地方協調機制建立和實施情況等。
四、基地建設發展中存在問題、解決對策以及相關需求建議。
五、基地今后三年的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展情況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