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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知名品牌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關于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知名品牌培育
工程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石政辦函〔2018〕7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高新區、循環化工園區和綜合保稅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知名品牌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研究通過,請結合各自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家莊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月18日
關于加快推進全市知名品牌培育工程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發揮品牌引領作用推動供需結構升級的意見》,大力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加快實施知名品牌培育工程,推進供給側改革,推動現代省會、經濟強市建設,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九大關于實施質量興國、知識產權保護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為指導,以知名品牌培育工程為抓手,堅持層級培育、布局優化、突出重點、主攻薄弱,將創建、扶持、運用、宣傳、推廣和保護有機結合,著力提升我市自主品牌的核心競爭力和社會影響力,充分發揮知名品牌在引領企業轉型升級、參與市場競爭以及擴大消費、維護消費者權益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促進知名品牌培育與全市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
二、工作目標
到2020年,全市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知名品牌培育、管理和保護工作機制;品牌意識顯著提高,商標品牌的注冊、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顯著增強;商標數量持續增加,自主品牌的市場價值明顯提高;在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傳統優勢產業、現代農業、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領域中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市場競爭力和影響力的知名品牌。
(一)商標總量快速增長。到2020年,力爭國內注冊商標總量與我市總體經濟規模相適應,市場主體擁有注冊商標數量進一步增加,全市有效注冊商標年均增長10%以上,總量突破10萬件;國際注冊商標數量與全市對外貿易地位相適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商標的出口產品和服務占對外貿易的份額大幅提升,實現年均增長20%;地理標志商標跨越式發展,年均增長3件以上,達到20件以上。
(二)知名品牌穩步增長。到2020年,中國馳名商標年申報3件以上,馳名商標達到60件以上;知名商標持續、穩定增加。
(三)建立完善知名品牌培育梯次和發展機制。年均新增注冊商標向市知名商標轉化率達到1%以上,知名商標向中國馳名商標轉化率達到2%以上。
三、主要任務
(一)大力推進區域性知名品牌建設。按照京津冀協同發展的要求,全面對接京津、借勢京津、服務京津,差異發展,優化我市產業布局和產業鏈條。借助京津冀品牌協同發展優勢,重點在產業和資源優勢突出的縣(市、區)中培育知名品牌,推動我市特色產業和優勢產業向高端化、綠色化、品牌化發展,加快產業集群從產品經營、資產經營向品牌經營升級,提高市場競爭力和產業集聚發展水平。
(二)做大做強支柱產業與戰略新興產業知名品牌。把知名品牌培育工程與全市產業政策調整有效結合,以打造生物醫藥、信息技術、高端先進裝備制造、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為重點,對具備潛力的品牌進行重點扶持和培育。引導企業改進競爭模式,提高品牌質量,加強技術創新,促進此行業知名品牌實現價值升級,增加品牌附加值,實現優勢行業重點支持,重點行業重點發展。
(三)精心打造現代服務業知名品牌。按照供給側改革要求,引領新消費,增添新動能,大力推動新興服務業、文化創意產業等現代服務企業落實“互聯網+”發展,加強新產品、新動能產品知名品牌培育,提高現代服務業品牌的比重。促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引導信息、物流、商業連鎖企業申請服務商標,打造和培育一批服務業馳(知)名商標。突出我市紅色旅游、生態游、民俗文化旅游、休閑度假旅游和山水特色游,圍繞我市旅游景區,培育特色旅游知名品牌,提升旅游服務品牌內涵和品位。
(四)加大小微企業知名品牌培育力度。按照階梯培育、層級發展的原則,對小微企業實施有針對性的品牌培訓,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提供品牌支撐。將重點培育知名品牌與助力小微企業發展相結合,支持科技研發、電子商務、綠色農業、新型環保、知識產權服務、商務服務、會展等行業的小微企業注冊商標,培育自主品牌。對上述行業的小微企業申報知名商標,在商標注冊時限、經濟指標等方面放寬條件和標準,促進小微企業盡快形成自主品牌影響力。
(五)積極培育國際知名品牌。落實“一帶一路”發展戰略,將我市產業優勢和國際需求相結合,鼓勵有競爭力的企業“走出去”,加強引導和指導,加強培訓,強化培育,支持商標國際注冊,引導企業在國際貿易中使用自主商標,提高自主商標商品的出口比例,加強海外商品品牌知識產權保護,推進國內品牌向國際市場延伸。
(六)著力發展農林產業知名品牌。立足我市豐富的農林業自然資源,引導農戶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申請注冊地理標志商標和農產品商標,推行“公司(合作社)+商標+農戶”產業化經營模式,提高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扶持涉農骨干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加強優勢特色農林產品的知名品牌整合,鼓勵農業企業以品牌為紐帶的訂單農業。挖掘傳統農副土特產品發展潛力,指導好地理標志商標的注冊和使用,促進地理標志商標品牌集聚和外溢效應,提升農林產品的品質。在農村和農林業知名品牌發展培育上,實現年增長15%以上,做到村村有注冊商標,鄉鄉有知名商標,縣縣有馳名商標。農林產業比較集中的平原縣,優勢農林產業市級知名商標實現翻番。實現山區和平原縣至少有2件地理標志商標,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地理標志商標各自達到3件以上。
(七)加強知名品牌保護體系建設。不斷完善知名品牌管理和行政保護體系,加強品牌指導和保護,指導工作向基層延伸,在支柱企業和產業比較集中的鄉級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所建立100個商標品牌指導站,指導企業開展工作,建立規范、高效的知名品牌保護的長效工作機制。完善支持和鼓勵品牌發展的政策、制度和服務體系,促進品牌培育專業人才隊伍逐步壯大,品牌法律宣傳普及面不斷拓寬,品牌意識深入人心,全民品牌認知程度不斷提高,形成尊重和保護品牌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知名品牌培育上升為政府行為,建立工商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財政等主要相關部門工作機制,市政府主管領導親自抓,職能部門具體抓,工商部門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統籌協調全市實施知名品牌培育工程中遇到的具體問題,指導、督促、檢查政策措施的落實。各縣(市、區)要確立政府領導、部門推動工作體制,健全日常工作機制,細化政策措施,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確主辦部門職責,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措施有效落實。
(二)加強政策扶持。落實品牌培育獎勵政策,對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或成功注冊地理標志商標的,由市財政一次性獎勵馳名商標所有人和地理標志商標所有者50萬元。地理標志商標申報啟動資金,由所在縣(市、區)級財政給予適當補助。落實金融和產品采購扶持,協調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對馳名、知名商標企業給予專項信貸支持,支持商標無形資產作抵押進行信貸服務。在政府采購上,按照同等優先原則,政府采購部門優先采購其商品和服務。
(三)加強宣傳引導。健全品牌宣傳激勵機制,鼓勵和支持企業爭創知名品牌,每二年評選一次“石家莊市商標品牌二十強”,對獲得“商標品牌二十強”稱號的,由市政府對品牌培育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組織媒體開展主題宣傳活動,每年組織一次在市級主要媒體的重要時段、重要版面進行系列宣傳,安排知名品牌公益宣傳,鼓勵、引導企業運用廣告手段宣傳自主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組織企業參加全國性品牌宣傳展示活動,擴大品牌的社會影響。組織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4·26”世界知識產權日等活動,推動全社會形成品牌消費和綠色消費理念,構建人人愛護品牌、關心品牌、享受品牌的社會氛圍。
(四)加強督導考核。將此項工作列入市政府對縣(市、區)級政府的考核目標,建立和完善全市知名品牌培育工程考核、督導工作機制,按照年初工作目標,落實責任,科學制定考核方案,嚴格考核標準,用好考核結果,抓好整改落實,確保知名品牌培育工程各項工作落到實處。